简单来说
就是一周最多工作52个小时
如若违反
雇主或将被处以2年以下监禁
及约合12万元人民币以下罚金
这一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小编看完默默点了个♥
然后继续搬砖
当然,大家也不用太羡慕
毕竟,7月1日起
一大波利好政策也在等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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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消息
近日,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
7月1日起,苏州(含昆山)公积金有重要调整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苏州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将从2021年7月起正式开始。
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8400元,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本次年度调整
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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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控高保低
通过系统控制,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职工工资基数上限不得超过当年度基数调整文件规定的最高限额,下限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经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可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区间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在年度调整期内可以申请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维护低收入职工权益
在年度调整期结束后,工资基数仍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增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规定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工资基数应与本人社保缴费基数一致。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缴存企业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由职业者,本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月缴存额最低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为一档,最高不超过5000元/月。
年度基数调整期限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本年度基数调整期限从7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
从7月开始
职工可通过登陆“苏州公积金”手机APP、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系统
查询、下载本人2021公积金年度《对账单》
有需求的职工也可以到缴存所在地
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查询、打印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发布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电动自行车行业也包括其中,该办法已经从2021年5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两个月,6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试运行,7月1日起,电动车“一车一票”正式实施。
“一车一票”的政策,即一辆电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金额不可拆分),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能填写一辆电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防止杜绝一证多车逃税行为,可以从根源上杜绝不明车辆汇入市场。
电动车销售市场鱼龙混杂
有部分商家为了牟取利润
销售一些低质、劣质甚至不合规的电动车
如今,“一车一票”实施
这些不合格的电动车是无法开具发票
那意味着,从“销售端”就为车主
筛选掉了那些存在问题的电动车
另外,有了“一车一票”
就相当于电动车在销售时
直接完成了“实名制”
这也有助于规范实名制的挂牌
对消费者来说绝对是大利好
7月1日起
昆山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又要提高啦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7月1日起,将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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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45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依据分类施保原则,低保中大重病患者按低保标准的120%(1314元/月)全额发放;老年人、未成年人、单身等特殊对象救助标准提高20%(219元/月)。
特困供养标准
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463元/月提高到1533元/月,本人无收入的全额发放,有收入的差额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200元/月(全自理)、600元/月(半护理)、1200元/月(全护理)分档确定,与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护理服务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
我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20%,从原来的1254元/月提高到1314元/月,按照本人收入低于救助标准的差额发放。
低保就业人员就业成本扣减标准
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可享受低保标准30%的就业成本扣减待遇,由原来的313.5元/月调整到328.5元/月,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我市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由1722元/月调整为1805元/月。
此次标准调整
是自1996年我市建立低保制度以来
第20次调整
将惠及5.14万人!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网站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产品。
对于车主来说,购买国六车辆将具备长期的优势。一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国六车和新能源车一样具有通行优势,另外越来越多的大型优质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优选国六车进行运输。
二是使用成本更低,国六标准中首次增加质保要求,后处理装置等部件发生故障或损坏而导致排放超标,由生产企业负责维修,无需车主承担费用。同时,国六标准提出了排放和油耗联合管控要求,不会产生油耗增加的问题。
三是车辆年检省时省事,国六标准要求重型车生产企业安装排放远程监控设备,对于远程监控排放合格的车辆,可以根据地方政策免于环保上线检验,这将有效降低检测时间和费用。
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出新规了!
不再只是因为有安全隐患或问题召回
未来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
车企也要召回
新规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汽车安全召回制度实施已久
大家较为熟悉
但排放召回尚属新生事物
什么情况下
机动车会因为排放被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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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给出了三种具体情形:
一,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
二,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
三,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
《规定》涉及的排放标准主要包括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都是中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六排放标准”)。
对于消费者影响最大的
主要是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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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在2025年7月1日前,第五阶段轻型汽车的“在用符合性检查”仍执行GB18352.5-2013相关要求。
《规定》在执行排放标准时,采用“老车老标准、新车新标准”的原则,符合法律要求和管理实际。
上述召回的第三种情形中提到的“不合理排放情形”,主要指机动车在标准工况下测试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符合标准限值,但在实际工况下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限值的违规排放。
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这些银行卡将被强制注销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通告,今年7月起对部分个人银行账户开展清理工作,对符合清理条件的账户限制部分金融服务功能!
不止是工商银行,建行、农行、邮储、光大、中信、平安、兴业、广发等各大银行也陆续开展清理个人账户的行动!
根据央行3月底公布的2020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数据,截至2020年末,人均拥有银行账户数达8.9户,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6.4张,其中有部分,就成为了“睡眠账户”。
2020年末,堪称“史上最严”退市新规新增了“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市场化退市效力进一步提升。
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即如果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沪深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交易所将对公司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相关公司最终将告别A股市场。
根据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计算期限将自2021年7月1日开始。
以上新规
7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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