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视窗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290|回复: 0

时间已定!昆山大严查

[复制链接]

37

主题

3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235
发表于 2021-6-28 09: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天到了

喝啤酒吃夜宵的人多了起来

要提醒小伙伴们的是

喝酒可以,但是酒后万万不能开车!

喝酒开车的危险想必都知道

并且,最近交警也在严查

全省大行动!昆山开车的注意


针对夏季群众夜间聚餐活动增多

国内外体育赛事集中,酒驾醉驾风险上升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

近日江苏全省交警部门集中开展

酒驾醉驾夏季夜查整治行动

坚决防范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

查处时间:6月至8月底。其中,每周五及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全省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日,其他时间段各市不定期开展夜查行动。


查处重点: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假牌套牌”、“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同步查处纠正无证驾驶、汽车驾驶人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查处地点:准确定位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和涉酒事故多发路段,实施精准打击。实现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整治区域全覆盖。


6月至8月底

整整3个月严查酒驾醉驾、

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昆山已有人被处罚

这些事可别干了!

喝完酒开车回家,昆山一男子摊上事


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汽车撞到了隔离护栏。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


据了解,驾驶人李某当天与朋友喝酒,自我感觉清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中因酒精作用,李某感到又累又困,就边开车边打瞌睡,车辆失控撞上了隔离护栏,万幸的是李某只是受了轻微擦伤,并无大碍。民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0mg/100ml,达饮酒驾驶标准。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210628092211.jpg

微信图片_20210628092213.jpg


三车追尾,事故原因竟是…


前段时间,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某商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


微信图片_20210628092216.png      


据了解,驾驶人沈某当天在女友家中吃饭,晚饭期间和女友家人一起喝了白酒,饭后,原本沈某叫了代驾,但由于车辆停在地下停车场,怕代驾找不到,于是沈某就将车开上来和代驾汇合。在准备将车辆靠边停放时,沈某因饮酒过度操作不当,车辆径直撞上了路边停放的三辆车。民警对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沈某将面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两车号牌一样,车主被扣12分+罚款+拘留


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某小区内有两辆汽车号牌一模一样,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


经查,一地下停车场内停放着两辆车牌号为苏EX420J的小型普通客车,从车牌上难以辨别真假。经民警反复查看,发现黑色轿车车牌的最后一个英文字母竟暗藏玄机,民警用力一抠结果一个“J”字母牌掉了下来,这才露出了真正的车牌号。



经询问,黑色轿车驾驶人称:这两台车都是自己的,黑色轿车是自己开,白色轿车是妻子开,但停车位却只有一个,为了节省停车费,便从网上购置了一个英文字母贴,有时忘了拿下来便直接驾车上路了。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黑色轿车驾驶人因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五日。



另外,昆山公安交警也在严查

电动自行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个动作致电动车与汽车相撞


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某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经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郝某因送餐即将超时,直接闯红灯想要节省时间,结果横穿车道后,从待转区车辆空隙处突然驶出,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潘某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严重受损,庆幸的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郝某在该起事故中因佩戴了安全头盔受轻伤。



最终,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郝某因驾驶非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人违反其他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2021年7月1日起

昆山公安交警将重拳出击

以最强力度、最严措施

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人闯红灯

以及违法停车集中整治行动

对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全域宣教、严管重罚



酒驾醉驾等大严查已经开始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也马上要全面开展

昆山各路口、餐饮店、

娱乐场所周边一处都不放过

如果不想被扣分、罚款甚至拘留

还是遵守交规

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吧!


扩散!提醒!




来源:昆山交警、江苏交警

昆山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昆山视窗 ( 苏ICP备10046361号-25 )

GMT+8, 2024-5-3 13:22 , Processed in 0.044247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