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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动作违法!昆山遇到直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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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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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 10: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我今天要上天了

上的什么天?

“湿漉漉”和热“死”人

随机切换的梅雨天!


一年一度的梅雨季

昆山的雨水比摩尔庄园里下的多太多

走在路上或在公交站台避雨等车

总是能遇见暴躁司机

开车疾驰而过,被溅了一身水



浑身湿透不说

那一刻,心情直接就炸裂了


从头到脚全湿了


汽车开成快艇


被“淋湿”的心还可以爱谁?


水花直溅二米五


昆山论坛网友“百世可乐♂”:下班的时候在黄埔江路和萧林路交叉口的公交站台那里,一辆红旗车车速很快,水溅到在等公交的孩子们一身,感觉他就是故意的!


被溅之后

大多数人也就是埋怨几句

最后只能是自认倒霉


不过,昆山这位路人

忍无可忍“爆发”了

而当事司机下场惨了!

罚!昆山这位司机别嚣张

近日,昆山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待红绿灯时,被一辆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汽车溅了一身水。这名男子立即拨打110报警举报。民警马上对涉事车辆进行调查,通过核查后确认情况属实,随后联系车辆驾驶人郭某到中队接受处理。郭某表示,自己在路口遇到堵车,又赶着去工作,就直接往旁边非机动车道开,结果路过坑洼路段没有减速溅了对方一身水。


最终,郭某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经过漫水路段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罚款100元。


图源网络


干得漂亮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都不是你雨水天溅湿行人的理由!


再次提醒各位驾驶人

碾压积水溅湿路人

不只是素质问题,也不合交通法规

请不要急躁抢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请广大驾驶人在雨天行车时,注意减速慢行,小心谨慎驾驶。


另外

小伙伴们如果今后遇到类似情况

请及时记下车牌

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扩散!周知!



来源:第一昆山、网友爆料等

昆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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